被镇政府欠债十年后,江西一企业家被查出癌症晚期,独子夭折

日期:2023-02-07 16:34:38 / 人气:214


经济观察网记者李伟傲说,“我现在正在和病魔赛跑。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不知道能不能在生命终结前把钱拿回来,然后把家里欠的债还清。”...

2023年2月,62岁的民营企业家朱的语气有些伤感。

11年前的2011年12月,朱承建了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项目。2013年7月,工程竣工并交付港口街镇政府使用。

此后,他经历了漫长的催款之路,直至将港口街镇政府告上法庭。

2020年,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一审宣判,朱胜诉。港口街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高院)二审开庭,但港口街镇政府仍败诉,被判令支付朱工程款2122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同期利息。

港口街镇政府继续不服该判决,向江西高院提出再审申请。2022年被江西高院驳回。

2022年5月20日,港口街镇政府与朱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对法院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提出异议,并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朱支付项目本金。

然而,到2023年2月6日,也就是承诺期过后一个多月,港口街道政府没有给朱任何钱。

在过去的十年里,朱的家庭经历了一系列剧烈的变化:

2017年,他唯一的儿子患了癌症,2019年去世,年仅31岁。

2019年,朱本人被确诊为大肠癌晚期,随后接受了手术、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一系列治疗。2022年,癌症复发,我不得不再次接受手术,身体每况愈下...

朱和港口街政府的债务问题从何而来?港口街道政府为何长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1年底,朱承建了安置小区第一标段工程。

朱生于1961年2月,祖籍江西九江柴桑,后定居浙江金华。柴桑原名九江县,2017年改设区,改称柴桑。

朱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他在湖北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多年,2011年左右回到柴桑,在老家拓展业务。

此时,港口街道正准备建设当地的拆迁安置房小区。

2011年12月,港口街镇政府对“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安置小区分两块,一块是1号楼到13号楼,一块是14号楼到23号楼。

江西本地两家建筑企业——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达公司)、江西临川安石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公司)分别中标第一、二标段。

同年12月28日,港口街道政府与航达集团就此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3211万余元。

随后,航达集团与朱签订施工协议,约定由朱负责中标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一标段)”项目的施工,“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诉讼费由朱承担”。

后来,朱以航达集团项目部的名义进行了施工。

2012年4月10日,港口街镇政府与航达集团项目部、安石公司项目部就工程款支付及资金担保签订了《港口街镇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建设合同补充合同》,约定港口街镇政府将镇内部分商业用地、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外立面及储物间质押给这两个项目部,以冲抵工程款。

交付后十年过去,政府仍欠约2000万本金。

事后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合同约定的工期为一年,但后来第一标段的设计发生了变化,工程量也有所增加。

截至2013年7月,朱实际承建的第一标段工程1-13号楼已竣工交付港口街镇政府使用。


江西九江柴桑区港口街镇朝阳嘉园安置小区一标段于2013年7月投入使用,但至2023年2月,仍有2000多万元工程本金未支付给施工方。朱供图
柴桑区审计局和岗街政府出具的柴审投报[2017]15号和港新办复[2019]16号两份文件也证实了上述事实。

然而,交付后,朱未能从港口街镇政府获得全额工程款。

其中一个原因是九江中院和江西高院后来的判决书显示,是因为港口街镇政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原定支付工程款的商住用地拆迁征收工作。

朱开始向港口街政府讨债。

2013年至2018年,朱承认港口街道政府向航达公司项目部行贿1527.40万元,并从朝阳家园安置小区门面销售中获得克扣款约450.75万元。

但港口街镇政府认为其为第一标段施工支付了1747.4万元。至于门面,是航达公司项目部和安石公司项目部共同出售的,无法区分前者从中得到多少。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九江市柴桑区审计局对“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工程结算进行审计,批准了其中一个招标项目,即朱承建的1至13号楼,造价约4150.28万元。

据此计算,港口街道政府还有约2000万元的工程本金,尚未支付给朱。

港口街道政府一审、二审、再审败诉。

2019年底、2020年初,朱决定将港口街镇政府告上法院。

2020年2月,九江中院立案。

同年12月,九江中院一审判决朱胜诉,判决港口街道政府向其支付工程款约2172.14万元,并根据该款项支付自2013年8月1日起相应利息。

港口街镇政府不服,上诉至江西高院。

2021年8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港口街镇政府仍败诉,但判给朱的工程款本金变更为2122.14万元左右,减少了50万元。同时,港口街镇政府依据2122.14万元的金额支付了自2013年8月1日起相应的利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还规定,港口街道政府应在10日内向朱支付上述款项。

但是,港口街道政府没有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

朱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九江中院于2021年11月1日“经审查,朱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半年多后,2022年5月20日,港口街道政府与朱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认“对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无异议”。

同时,若港口街道政府成功出让土地,即“取得土地出让金应支付甲方(朱)工程款本金1000万元”,若未取得土地出让金,应于2022年12月31日支付甲方工程款本金600万元;剩余金额由乙方在2023年和2024年支付,每年支付一半,年底前支付。"

现任柴桑区港口街镇镇长鲁红峰在本《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但就在此时前后,港口街道政府仍“不死心”,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

2022年6月13日,江西高院裁定驳回港口街道政府的再审申请。

讨债已近十年未果,朱一直遭受家庭变故。

在朱向港口街道政府讨债的近十年间,他的家庭发生了一系列剧烈的变化:

2017年,他唯一的儿子患了癌症,2019年去世,年仅31岁。

2019年,朱本人被确诊为大肠癌晚期,随后接受了手术、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一系列治疗。

2022年,他的癌症复发转移。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出院记录称:

朱于2022年5月26日在肿瘤防治中心住院,被诊断为“结肠癌术后腹腔转移”。同年6月1日,朱进行了一系列手术:右半结肠切除+左半结肠切除+脾切除+左肾修补+左输尿管损伤修补+左输尿管支架植入术。

2022年9月14日,住院110天后,朱出院了。

到2022年12月31日24时,承诺到期,港口街道政府应向朱支付至少600万元作为项目本金。

然而,港口街政府食言了。

事实上,2023年2月6日,也就是承诺期过了一个多月,不低于600万元的项目本金,港口街道政府依然一分钱没给。

港口街道政府为什么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违背诺言?

经济观察网记者询问了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

2023年2月6日,该镇镇长鲁红峰表示,他几天前曾与朱会面,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朱自己对此也相当满意。

至于具体的想法或方案,港口街道政府为何长期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鲁红峰对此没有回应。

朱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在此前的会议中,口岸街镇政府提出,目前镇政府账上的资金极其有限,将向柴桑区等上级部门寻求帮助,尽快还贷。

“我现在正在和病魔赛跑。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不知道能不能在生命终结前把钱拿回来,然后把家里欠的债还清。这些年来,为了做这个项目,为了给儿子治病,为了给自己治病,我一直欠债……”

这位62岁的私营企业家语气悲伤。

作者:杏盛娱乐




现在致电 524386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COPYRIGHT 杏盛娱乐 版权所有